2024 皈依意義的演釋-蓮華正覺| 【黃念祖居士法音宣流網】



【黃念祖居士法音宣流網】- 皈依意義的演釋-蓮華正覺

皈依意義的演釋—蓮華正覺

  (編按:本文是蓮華精舍金剛阿闍黎 蓮華正覺上師,於一九五一年發表於上海覺有情雜誌上。由於同修梁居士的熱心搜尋獲致,使此法寶能再度利益有緣,感謝其提供給「黃念祖居士法音宣流網」。今由工作組同修們將照相版整理成文字檔,並進行反複校對。照相版上文字模糊及缺失的部份,經與蓮舍儀軌及電腦合成比對,已盡力恢復,實在無法確認的字體,則以方形夾註號標明,特此聲明。原雜誌照相版玆附於文後。)

  顯教皈依,稱為三皈,即皈依佛,皈依法,皈依僧。密宗尊重師承,首須皈依上師,稱四皈依。皈依是歸向依止之意。梵音讀南謨,含有敬禮、供養、依止三義。我為能皈依之人,所皈依之對象,稱皈依境,則為具德上師,常住三寶。寶者希有尊貴之意。

  吾人為何而皈依。皈依之意義何在。務要認識清楚。原夫大地眾生,皆有佛性,而輪迴六道,流轉生死,皆由無明起惑,見境生心,從貪瞋癡等煩惱,造殺盜淫妄等惡業,遂致感報,受無量苦。所謂因果不假,自作自受。若不皈依上師三寶,哀求攝受,斷除無明,反迷歸覺,則長劫受苦,無有止期。何謂六道,即天、人、阿修羅、畜生、餓鬼、地獄。獄鬼畜生,稱三惡道,亦稱三塗,其苦可想而知。阿修羅一道,散佈於人天鬼畜,瞋忌好鬥,常遭殺戮,心不得安。人天二道,號稱善道。然人間一切苦多樂少、生老病死,貧賤橫逆,固然是苦;即功名權位,財富享受,往往如過眼空花,轉瞬幻滅;甚至因富貴而作惡造業,現生受報,悲慘下場,樂非真樂,而苦則實苦。天道世稱天堂,天人初享天福,所求如意,可謂樂矣;然一旦報盡,五衰相現,隨業還墮,終是無常。是知六道皆苦,猶如火宅,奚有智者而樂處此。吾人為着離苦,為欲得樂,除皈依上師三寶外,實無他途。

  佛具稱佛陀,義為大覺,含有自覺覺他,覺行圓滿之意。〔華〕言無上正等正覺。佛具十號,即如來、應供、正徧知、明行足、善逝、世間解、無上士、調御丈夫、天人師、佛、世尊,佛乃十號之一耳。佛的內證,一切智慧神通,無不具足,佛的外表,具三十二相、八十隨形好,所謂相好莊嚴、智德圓滿。為三界導師,眾生慈父,故應皈依。諸佛所說之法,清淨究竟,真實不虛,為一切眾生出迷歸覺之軌範,離苦得樂之指針,故應皈依。諸大菩薩、十方聖僧,依戒行持,紹隆佛種,弘揚正法,普度羣迷,為吾人之益友良伴,故應皈依。金剛上師,住持慧命,總攝三寶(上師身即僧寶,上師語即法寶,上師心即佛寶),隨緣救苦與樂,令趣覺道。且密法非上師無從得正受,故應首先皈依。既有皈依,如教修持,自能超出生死苦海,而登涅槃樂地。若無皈依,或所皈依者非得正受之上師,非佛法僧三寶,而欲度脫苦輪,成無上覺,無有是處。

  夫人身難得,佛法難聞。吾人既幸得暇滿人身,復得薰聞甚深微妙之佛法,苟不因聞生信,從信起修,豈不辜負此生?皈依者,信之徵,而行之始。若能以出離心,淨信心,而受皈依,則因地真正,決蒙三寶攝受,龍天加護,果願圓滿。然此猶就自覺自度而言,屬於小乘皈依。若大乘發心,應觀法界一切眾生,無非歷劫多生之父母,無邊父母墮苦海,不為救度,於心何安。就父母恩德言,吾人處胎時,依附母體而生存,出胎之日,損累母體,痛苦危險,或至於死;生後撫養教育,至於成長,費盡心力。父母之恩,深廣如海,欲報之德,昊天罔極。為報恩故趣,發廣大菩提心,誓願普度一切眾生,悉究竟涅槃,而受皈依,是為大乘菩薩之發心皈依。如此皈依,功德不可思議,成就亦不可限量。

  至於自性皈依,稱內皈依,尤為殊勝。自性皈依者,即皈依自性上師,皈依自性佛,皈依自性法,皈依自性僧;一切時,一切處,念茲在茲,念念自見自性上師,念念自見自性三寶,如是將自心與上師三寶,打成一片,如水乳交融,我即佛,佛即我,心外無佛,佛外無我,能所雙忘,萬法一如,則立從凡夫地,頓生如來家矣。

  皈依真言,功德不可思議。自皈依後,應照皈依觀行攝頌,修大圓勝慧皈依觀。念皈依滿十萬遍,以樹成佛之基。蓮華生上師根本咒,尤宜多念,懇祈加持,所願皆滿。貢噶禪師曾說一故事,昔印度有一竊賊,欲竊一坐禪比丘財物,手甫入室,為比丘所執,比丘以棒打賊手,打一次,念四皈依一遍,連打連念,迨賊將皈依咒記憶後,乃放之去。賊夜間至一橋下,獨自念誦,是橋夜間素現惡鬼,甚可怖畏,而是夜以賊念皈依故,竟無鬼現,居民奇之,探其由,賊以實告。佛法慈悲平等,及皈依咒之靈感,可於此小小故事見之。故皈依後,皈依咒應常念誦。

  復次,學人皈依,即為佛子,佛子自當服膺佛法。茲述四應學、四應修、四應遮,如次:

  甲 四應學

  一、早中晚三時,應虔誠供養上師三寶。

  二、早中晚三時,應精進虔念四皈依咒。

  三、應常親近善知識,薰聞請益。

  四、應常閲讀經教戒律,如理修持。

  乙 四應修

  一、對於上師,作如佛想,恭敬承事,令生歡喜,懇祈攝受加持。

  二、對佛像,應生恭敬,縱毀壞不全,亦當恭敬,取置高處淨處,勿令穢褻。

  三、對法寶應生恭敬,雖殘篇斷簡,一句半偈,亦應珍惜,勿令遺棄穢褻。

  四、對僧眾,無論有無道行,不可宣揚其是非長短。僧用法器衣鉢等,亦當恭敬愛護。

  丙 四應遮

  一、自皈依師,不得皈依外道邪師,異見知識,惟當以親教上師為所依止處。

  二、自皈依佛,不得皈依天魔外道,惟當以佛陀為終極目的。

  三、自皈依法,不得信受外道邪法,惟當以佛法為正事。

  四、自皈依僧,不得心隨外道行持,惟當以清淨瑜珈士,菩薩僧衆為良伴。

  至於戒律,至關重要。修密以居士為主。密戒甚多,今不說。略述居士五戒:

  第一殺戒 即不殺害一切眾生之生命,等於儒學之仁。

  第二盜戒 即不取不義之財,等於儒學之義。

  第三邪婬戒 即非配偶不行欲事,等於儒學之禮。

  第四妄語戒 即不說不實之語,惡口兩舌綺語等亦包在內,等於儒學之信。

  第五飲酒戒 酒能亂性,忘失正念,故亦應戒。密宗於酒,可隨緣而飲,而以至少分,不及醉為度。

  凡皈依者,於此五戒,應即全部稟受,或擇多分少分先受,切實奉持,方能永保人身,直至成佛。若破戒律,則如破舟,難渡彼岸,生死苦海,無由出離。

  總之,皈依之後,諸惡莫作,眾善奉行,上弘下化,普利眾生,乃得稱為真佛子。而對於一切有利國家社會羣眾之事,皆應惟力是視,盡量施行,以增長福德資糧。其尤要者,所有一切功德,均應離相迴向,期證空性,妙契真如,始為成佛之正因。

  為利初學,謹演述皈依意義如此。深望同願者進而教之!

  按本篇所說,多就蓮華生大士所傳之教法而言。惟藏密各派傳承不盡如此,讀者宜分別觀之,庶免誤解。 編者附識。

  覺有情 第十二卷 第三期

  

《極珍貴的金剛阿闇黎蓮華正覺上師的開示文章—皈依意義的演釋》 《極珍貴的金剛阿闇黎蓮華正覺上師的開示文章—皈依意義的演釋》